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宛平十九年,夏。

我因生了一场怪病,被迫从英吉利提早结束留学生涯,搬去方家在乡下的庄子将养。

这场怪

-----正文-----

宛平十九年,夏。

我因生了一场怪病,被迫从英吉利提早结束留学生涯,搬去方家在乡下的庄子将养。

这场怪病来得蹊跷,彼时我刚到英吉利不久,怀揣着一腔热切求学之心,可不知缘何,某日自夜中惊醒,双眼便胀痛难忍,有时甚至无端端流下眼泪。这怪病连英吉利医生都说不出个所以然,最后只能定论大约我是水土不服,不能适应外国乡土。

原本这眼疾我配合滴眼水还能稍作缓和,但近几月越发严重,闭目时眼前常有花白影子如蝇虫飞舞,同时伴着一阵不寻常的灼热,从眼周一直滚烫到脑壳里,我忍无可忍,终于提前结束学习,回到了故土。

乡下的庄子虽然偏远,却是养病的好去处,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,自来此地后,我便感觉眼疾减轻了许多。我料想那洋医生还漏说了一个因由,定是英吉利飘满工业灰尘的空气,不适合我这个在青山秀水间住惯的大少爷。我也不爱人说我少爷心性,但此时却不得不承认,这身皮肉确确实实被过去二十年金镶玉裹的生活宠坏了。

因不用忙着学业,我便可偶尔闲懒,睡到自然醒时,等阿嬷来唤我吃饭,乡下的饭食不过是一些灶头上煮的糙米小菜,起初尝着新鲜,时间久了又觉得毕竟不如精制糕点好吃。我捉摸着病症好了些许,也想过搬回方家,可不知怎幺,不过在高床软枕上睡了两日,便又复发起来,连瞳孔都诡异地泛起金色。我连连梦到祖宅池塘里的金鱼,那金鱼通体血红,飘逸的鱼尾如同杜鹃花一般动人,可它的眼睛翻白,直勾勾与我对视,似乎要将我的魂魄都勾了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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